卜惠娟同志:
你委托家人卜慧茹于2018年9月3日到我院办理为期一个月的请假手续,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职工考勤办法》西建华〔2018〕100号文件规定:请假人员须在请假期满后及时销假,请假3天及以上者须到人事管理中心统一销假。你自2018年10月8日(应销假之日)起至今未履行相关手续进行销假,也未与学院联系,违反了学院考勤制度,已构成旷工。
鉴于此,现正式通知你于2018年10月29日18:00之前来学院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