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二级学院 :
为加快学院国际化办学进程,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营造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氛围,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全院师生参与合作交流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塑造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促使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各项工作不断深入,推动学院国际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对在本年度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表彰,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学院在职员工,热爱学院,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中。
2、申报个人或集体(部、二级学院、中心、教研室)需在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且成绩突出,或能够引进或提供利于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开展的相关资源。
3、熟悉相关政策、规定、流程和要求,工作态度严谨,业务水平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
4、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办学声誉,学生反映良好,无违反学院相关规定、原则的现象发生。
5、对发布的合作交流工作相关通知、消息能够及时响应并认真反馈,提出合理建议。
二、评选方法
本次评优工作由个人或集体(部、二级学院、中心、教研室)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可另附工作总结)。合作交流中心依据本年度合作交流工作相关数据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上级部门审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奖励。
三、评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12月26日—29日
2、评审时间:1月2日—4日
3、结果公示:1月7日—10日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