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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力资源部】关于2020年学院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9-25 阅览次数:8823 新闻来源:

关于2020年学院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部、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25 号)和《关于2020 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20〕3 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20年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

1.学院在职专任教学人员且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有一门次以上不合格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规定课时的培训与考试(补考人员不作培训要求)。

(二)品德及身心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精神,我院指定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为集中体检单位。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

1. 9月25日-9月27日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9月27日-2020年9月29日网上系统报名,本次报名使用“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验收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gqpx.sneducloud.com/index.jsp)进行注册与管理。参训教师在岗培系统中注册账号、完善信息(补考人员用去年账号、密码登录)。

3.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后,请于9月30日前在1315办公室缴纳报名费用。

(四)补充条件

1.与学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应不少于两年;

2.人事档案由学院统一委托至市级及以上人才代理机构或规定机构。

二、报名费用

岗前培训4门课程费用按原标准执行,60 元/人·科;考试费用为 25 元/人·科。

三、其他

1. 2019 年培训考勤不合格人员或 2019 年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补考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四门课程需要重新培训、重新考试。

2.参加2020年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补考人员不作培训要求,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培训。

3.本次培训形式为集中在线培训,拟安排在10月中旬至 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4.根据往年岗前培训试讲环节对普通话证书的要求,报名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早落实,以免耽误教师资格证的取得。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管理中心王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262821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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