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根据学院文化建设工作部署,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因疫情影响而延迟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七届“春天,我与诗相约”诗歌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诗歌创作为主要形式,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歌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感人事迹,激发师生员工爱国爱校热情,深入推进大学文化传承创新,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文化氛围,陶冶师生情操,建设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促进学院内涵发展。
二、活动参与范围与诗歌创作主题
1.活动参与范围:全体师生员工、校友等。
2.创作内容:凡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想,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观念,颂抗击新冠疫情之事迹,赞学院办学育人之成就,扬师长立德树人之精神,展学子奋发图强之风采,感人生砥砺前行之体悟,抒之以情,言之以志,内容积极向上之作皆可参赛。
3.创作形式:古典诗词和现代诗歌。
三、活动时间与报送
时间节点:10月13日-10月23日
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动员师生员工、校友积极参与诗歌创作,并及时进行教职工作品报送。院团委负责全院学生的诗歌创作初选和推荐报送工作。
四、有关说明
1.规范格式。诗歌创作参赛作品统一标准,正文为仿宋四号字,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字,标题下面注明选送单位(学生作者注明学院、专业、班级)、作者姓名。参赛作品经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稿件末尾处注明指导教师姓名。学生参赛作品统一由院团委负责,将原创诗歌作品、《诗歌会原创诗歌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一),同时电子版提交。
2.按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之前,将本单位参赛的原创诗歌作品电子版发至宣传与网络中心邮箱:hqxy_wx@163.com。
3.党委工作部将把各单位报送的原创优秀诗歌作品、《诗歌会原创诗歌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一)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参加专家作品总评,确定优秀原创诗歌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原创诗歌作品将刊发于学院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报纸、校园广播、官方微博微信及网络等媒体。
4.选送单位、作者、指导教师必须对参赛作品的原创真实性负责。所有参赛作品如非原创将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第七届“春天,我与诗相约”诗歌会原创诗歌参赛作品推荐登记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党委工作部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