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1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省内有关高校(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在职、在籍师生。
2.陕西省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职在编或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劳动合同有效期须覆盖完整 申报及留学期)。
二、申报时间
1.2021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报时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 月 10 日-31 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5 月 10 日-31 日
2.2021 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时间:3 月 10-30 日
3.2021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4 月 10-30 日
4.2021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申报时间:5 月 1 日-5 月 15 日
5.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项目
申报时间:该项目全年接受申报
2021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及有关国家合作奖学金项目等项目 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询
(https://www.csc.edu.cn/chuguo)。
三、工作要求
1.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出国留学栏目查询
(https://www.csc.edu.cn/chuguo)。
2.选派工作中请各单位继续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突出重点关键领域,促进社会发展和科教兴国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推选单位对本单位选派人员承担管
理主体责任。
3.请各单位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 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 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 面申请材料。
4.请各单位于网报时间截至前按照申报项目简章要求,提 交单位推荐公函(模板请邮件联系)及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至省教育厅外事处,未按时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后请一并发送《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 版(word 版,内容不超过 500 字)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畅攀
电 话:029-88668885
邮 箱:2633708743@qq.com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 563 号省教育厅 303 办公室
内容附件:关于做好 2021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