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校内公开选拔艺术与设计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1 名,党政办主任 1 名,教研办主任 1 名,学 工办主任 1 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学生工作副院长
享受副部级待遇,牵头负责所在二级学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日常管理与服务、困难资助,以 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具体选拔条件如下:须在校担任主任级及以上职务;中共党
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艺术类相关专业;具有 10 年及以上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在学生服务管理领域有明显优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党政办主任
享受主任级待遇,负责所在二级学院的党建、行政、纪律监察、安全稳定等工作。
具体选拔条件如下:须在校担任副主任级及以上职务;中共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具有 5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党政工作,具有较 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文字功底扎实。
3.教研办主任
享受主任级待遇,负责所在二级学院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具体选拔条件如下:须在校担任副主任级及以上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具 有 5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了解教师职业化、专业发展的路径等相关工作;熟悉教学事务,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文字功底扎实。
4.学工办主任
享受主任级待遇,负责所在二级学院的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以及辅导员管理与队伍建设工作。
具体选拔条件如下:须在校担任副主任级及以上职务;中共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线辅导员工作经验优先;熟悉行政事务和学生服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文字功底扎实。
二、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 一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 二 ) 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 三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 一 ) 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10月15日下午18:00。
( 二 ) 提交材料清单
1.填写《校内人员竞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 见 附件)。
2.提交个人完整的履历清单: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 学位证包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4.应聘者认为与聘用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 三 ) 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招聘 电子邮箱:HQZP050@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应聘部门、 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以上应聘材料不全或邮件命名格式 不完整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 一 )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 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 格。
( 二 ) 考核
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五、聘用程序
对资格审查及考核环节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者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后,学院党政出文予以正式聘用。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