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首页新闻>>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校长办公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表日期:2025-10-31 阅览次数:12682 新闻来源: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特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4-2025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公布的50条事项清单,持续加强权力运行与监督、财务资产及收费、招生与考试、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与学科、对外交流合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提高学校信息公开水平,保障师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机制建设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书记为核心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学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校内机构设置情况分解责任,落实信息公开具体职责,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分工,由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主抓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协调信息公开内容的梳理与管理,并将清单所列事项纳入年度考核评议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在此基础上,学校持续探索优化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加强对关键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与依法公开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参与并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该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增加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学校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多元路径,通过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呈现形式,全力推动信息公开清单落地见效。依据相关要求,学校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强化校内信息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学校官方网站、二级学院网络平台、校园广播、报刊(校报、简报、手册、指南、简章)、文件、会议、意见箱、通知、公告、公示等校园信息发布平台和微博、微信等公共网络平台依法主动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三)完善工作考核评议机制,促进信息公开落在实处

学校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各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实处。为压实工作责任,学校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定期询问、督查跟进等方式,掌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并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将信息公开成效、师生反馈满意度等纳入年度考核评议体系,积极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据

2024—2025学年,学校通过印发公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学生工作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学工)、各二级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下公告、印制宣传制品等多种途径,对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具体情况如下:通过学校官网发布新闻406条、通知公告147条,招生动态45条、招生信息17条、就业新闻81条,发布就业招聘信息256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21期、通知公告85期,官方抖音发布信息55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5条,官方小红书账号发布信息18条;微学工发布信息377条,其中学工新闻108条、学工分享106条、学工贴士48条、专栏10条、通知7条、学工投票11条;各二级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613条,其中公示通告129条、制度通知57条。

在统计期间,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37次;校长接待日14次;编辑印发党委文件41份、行政文件294份;党政联席会议纪要39份;编撰《西安建大华清通讯》8期、《华清动态》41期、《教学简报》7期、《就业简报》8期、《军训快报》4期、《晨读晨练公告》11期、《学情快报》17期,制作各类宣传展板、条幅等宣传物料共2910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官方网站为核心线上平台,集中发布学校概况、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关键信息,同时全面覆盖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招生就业、党群工作等核心领域,以及重大事件、学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成果等重点内容。

 在线下场景中,学校充分利用多元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校内通知公告栏、宣传橱窗、校报期刊等固定载体,结合校级会议、班级主题班会等错层次形式,精准推送各类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无死角。

2.招生考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依托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全面公开学校招生简章(含收费标准)、招生专业(含招生计划)、历年分数线、各省录取分数线、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招生全流程信息,以公开透明的机制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

与此同时,学校开通招生咨询专线,为高考考生提供投档分数、个人录取状态、录取通知书投递进度、各省各批次录取动态等一对一咨询服务;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提供便捷的反馈投诉渠道,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3.阳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到教育收费公开。学校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收费公示牌等渠道将教育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进行公示,同时在录取通知书中附入学须知,明确新生学杂费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学校公开发布各项财务制度文件供校内师生员工随时查阅,既能清晰了解相关制度规定,也能有效监督制度执行落地情况。三是做到招标采购公开。在设备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中,严格依据相关制度,公示招标信息并及时在官网发布招投标公告,做到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四是做到预决算信息线下公开。学校线下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以及学校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预决算情况清晰可查。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人才招聘、职称评审、选拔聘任等重点人事工作中,严格遵循政策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守纪律要求,始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核心原则,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学校注重多渠道公开人事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专业招聘网站、张贴纸质公告、公示等形式公开人事工作流程、公示人事评选结果等,确保人事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可查可监督。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编制《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开学校当年新增专业、招生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学生培养方案、学生学籍处理、学生转专业程序等核心教学内容。依托教学管理系统,向师生公布教学要求、开课标准等信息,并开通网上评教系统,为师生互动反馈搭建便捷渠道。

在专业建设中,学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内涵为着力点,动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监测的数据为支撑,结合用人单位反馈,组织专家对学科(专业)的就业前景及就业竞争短板进行研判,据此调整专业设置。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加强以工学为主体,人居环境、智能建造、信息机电、管理艺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6.学生管理服务公开情况

学校历来重视学生管理及学生服务工作,针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重点工作的申请和评选工作上,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在新生入学时,学校向每一位学生发放《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手册》,手册内容涉及: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同时,通过微学工公众平台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示,使每一个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相关政策,保证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

学校在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时,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建华〔2023〕172号)、《关于做好 2024-2025学年“争先创优”及奖学金总评工作的通知》(西建华〔2025〕22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经过线上公开投票和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投诉及社会监督。

在开展奖助学金的评选、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申请等学生资助工作时,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建华〔2025〕49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西建华〔2024〕7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西建华〔2019〕22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各二级学院及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的电话,接受投诉及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或受助者。

在开展学生奖励处罚工作时,学校制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建华〔2021〕147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西建华〔2019〕87号)等文件,并将奖惩文件收录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手册》中,向每位学生发放。具体处分学生时,先由二级学院充分调查,确保处分事实清楚,并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处分等级,并告知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和教育工作,再上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二级学院的处分意见,根据处分的级别提交学校相关会议讨论确定。在处分文件形成后,由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中心当面送达学生,并提醒学生自处分下发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既定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任务,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截至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已基本构建起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的运行体系,信息公开平台持续完善升级,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可通过各类渠道便捷查询公开信息,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满意度处于较高水平。

五、因信息公开受到的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学校不断加强依法治校、信息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目前为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及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2025学年,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成效显著,机制不断完善,内容不断拓展,渠道更加畅通,赢得师生广泛认可。学校开设校长信箱,推行校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校长下午茶活动等畅通师生诉求表达途径,及时倾听师生心声、解决实际困难,获得师生一致好评。学校在信息公开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改进空间,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有待加强, 一些单位没有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更新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二是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需进一步加强,网站、新媒体平台的更新、维护与监督约束等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对上级有关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学习和深入研究的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之后的工作中,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不断改进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定时提醒+定期核查”机制,要求各单位按时限在公开网站更新信息,同时定期组织信息公开意识专项培训,强调主动公开的重要性,推动各单位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二是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落实细则,明确网站、新媒体平台的更新频率、维护标准及责任主体,并建立平台运维监督约束机制,由专人定期检查平台更新情况确保机制落地见效。三是组织上级文件专题学习会,邀请专家解读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政策要点,帮助工作人员精准把握文件精神,同时组织信息公开专业化技能培训,通过实操考核检验学习效果,提升业务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学校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公布的清单50条事项,逐项认真核查,并列明清单事项的网址链接等情况(详见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5年10月31日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幸福校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 710043 || 楼观校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 710402 网站维护:宣传与网络中心 陕ICP备060106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