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全院2017级新生(本科、专升本)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组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明忠
副组长:孙小刚 马啸尘 王 斌
成 员:崔 杉 巨 婷 季 枫 李秋丽
原 静 尚瑞丽 冯亚丽 王 蕊 安佳维
三、测评工具及方式
本次测评首次使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采用专业系统网络在线测试,由学生发展中心组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体施测。
四、工作安排
(一)2017年10月18日前,由学生发展中心对2017级新生辅导员及班主任进行测评业务培训,帮助其了解和掌握心理测评的流程及操作方法;
(二)2017年10月19日——10月22日,由辅导员在各班级召开2017级心理测评动员会。动员会可通过班会等形式进行,指导学生学习心理测评流程并组织学生签署知情同意书(见附件);
(三)2017年10月23日——10月27日,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按时到达指定机房,由心理测评主试人员(全体2017级新生辅导员及班主任)具体负责集体施测。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与测评学生,须经辅导员同意,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批并报学工部学生发展中心备案;
(四)2017年10月28日——11月17日,学生发展中心将对测评数据进行分析、撰写并报送测评报告。同时建立新生心理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测评氛围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2017级辅导员要熟悉和掌握本次测评的基本要求和规则,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动员新生积极配合测评工作。
(二)认真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测评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生发展中心的安排,部署好本次测评工作,配合学生发展中心做好组织施测及约谈等工作;在实施测评过程中,各主试人员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在征得学生同意的基础上开展心理测评工作。
(三)全面协调,严格管理,确保测评数据保密工作
测评数据由学生发展中心统一存档管理,反馈结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接收,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测评结果。相关人员应客观对待测评结果,不夸大、不迷信、不公布、不滥用。测评结果不对学生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