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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2014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地区高校学习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3-06 阅览次数:11245 新闻来源:

各位同学:

我院自2011年与台湾地区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以来,每学期都有华清学子在台湾地区高校进行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交流,本学期我院有十一位同学正在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学习交流。

在台期间,学生在接受专业教育的同时,体验台湾的教育和风土人情,有幸见证历史,投身于两岸交流的历史洪流中,专业与生活视野得到开阔,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待人接物更加得体,为自己的大学生活留下一段珍贵的回忆。我院赴台学生普遍有一种成长感,均对此项活动予以肯定。

现我院决定选派学生于2014年秋季学期赴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在台期间的学费、往返旅费、食宿费及生活费由学生自理。

为鼓励学生外出学习,拓宽学生视野,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设置学生赴外学习专项奖学金, 赴外学习学生品行良好且满足一定成绩要求的,可获得如下额度不等的奖学金。

平均成绩合格者(60-79分),可获得奖学金3000-4000元;

平均成绩良好者(80-100分),可获得奖学金5000-6000元。

1、选派对象:我院2012级、2013级各专业在读本科生原则上均可报名。合作交流中心和申请赴台学生要根据朝阳科技大学相应专业课程设置情况,结合我院下学期的课程设置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可咨询合作交流中心。学院择优选派。

2、赴台学习时间:2014年 9月至 2015年元月(一学期)。

3、赴台学习要求: 申请赴台学生应认真填写课程的选修单,修满所选课程的学分(本科生每学期选课不低于20学分)。成绩合格者,回校后将全部或部分替代我院相应学期课程的学分。

4、申请程序及材料:由合作交流中心指导学生办理校内外申请事宜,申请获得我院、合作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共同许可后即可成行。

报名时间: 2014年3月31日前;

报名地点:合作交流中心(华清堂A座0911室;电话:82628359)。    

 师资与实训管理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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