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 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6-03 阅览次数:9055 新闻来源:
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函》(语言中心〔2021〕50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指导本辖区、本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按文件要求填报申请材料。报名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意见,中小学校教师需同时征得本单位所属教育局同意意见,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方可报名。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公派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年6月6日前报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联系人:畅攀
电 话:029-88668885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303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