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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帮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表日期:2013-09-06 阅览次数:14962 新闻来源: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标准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生每年8000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五、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六、校内奖学金政策

新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5000元,一等奖每生3000元,二等奖每生2000元,三等奖每生1000元。

“争先创优”校内奖学金:学生标兵每生每学年3000元,一等优秀学生或一等优秀学生干部每生每学年1500元,二等优秀学生或二等优秀学生干部每生每学年800元,三等优秀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创新奖、社会活动奖或文体单项奖每生每学年300元。

七、“绿色通道”政策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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